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第三条 生产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司机应经过足够的休息并且精力充沛。
第四条 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将工具、备品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二、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
第六条 开车前的检查工作
1、 检查油箱油标,油面在红线范围内即符合要求。第一次试车要多加一些油,因各部件,管道是空的,充注油后,油箱油面会显著下降。
2、 检查各处有无漏油现象,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
3、 检查各部件紧固螺栓,包括地脚螺栓,是否已经坚固。
4、 打开冷水开关。
5、 送电后,电器开关手柄应在正确位置。
6、 启动辅泵时检查其电机方向是否符合所示箭头旋转方向。
7、 对主轴装置的所有连接件(螺栓、销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松动,应及时处理。
8、 制动器在停车期间为制动状态,进出油口的螺旋开关应在打开位置。
9、 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正常,检查压力保护、过卷保护、零位保护等是否符合动作要求。
10、 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操作应灵活。
11、 打开各压力表开关,读数应在零位。
12、 启泵后,压力表应显示。
13、 油温表读数符合使用要求。
14、 紧急制动开关应灵活,脚踏下应轻捷,松开后能自动复位,行程阀阀芯应升起。
15、 液压马达开始运转时应检查并注意以下几项:
a、液压马达与其他液压元件的螺钉是否拧紧;
b、马达壳体应灌注一定的工作油;
c、在运转时,应把液压系统的安全阀调整到规定压力值;
d、初始运转及长期停放后使用,应在无负荷工况下跑合一小时左右,如发现异常的温升、泄漏、振动及噪声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e、要定期检查工作油的水份、杂质、粘度、酸值等,若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新油,绝对禁止使用已用过又未经过过滤的废油。
f、 液压马达运转中进油温度应保持在50±5℃为宜,不低于20℃,不高于60℃。
第七条 起动前注意事项:
1、检查电源电流、电压及接线是否正确;
2、起动油泵应按顺序;先小后大。
3、起动后应进行管道排气,刚启动时,由于管路中的空气形成气泡,使油箱中的液面呈乳白色。如果这些气泡长期不消失,则应暂时停止运转,待气泡消失后再行启动。
4、长时间停机再起动时也应遵循以上注意事项。
第八条 使用前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安全防护
本类型提升机主要作为具有瓦斯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作为主提升之用。安全问题,非同小可,使用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的各项电气设备一定要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隔爆性能可靠,本安回路正常。
2、 提升机机械部份各外露运动部件的防护罩应齐全、完整、紧固可靠。
3、 制动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定期进行试验。
4、 过卷、过速等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试验。
三、操作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
第九条 正常操作顺序
a、 送上馈电开关,观察磁力启动器及专用控制箱电源指示;
b、 操作手柄在中间位置,按辅泵启动按钮,观察油压表油压,待油压表正常后,应无不正常响声。
c、 启动主泵,响声正常。(观察转向是否与箭头一致)
d、 缓缓推动操作手柄,此时盘形闸打开,压力油推动液压马达带动提升机卷筒缓缓旋转,运转平稳。
e、 手柄逐渐推到全速位置,卷筒全速旋转。
f、 (1)如工作压力小于10MPa,按正常程序。(2)如工作压力大于10MPa,需将手柄向后拉至滚筒转动位置,加速向前放,减速向后放,保证平衡运行。
第十条 停止运转时程序
a、要据具体情况提前拉动主令手把使用绞车速度逐渐下降。
b、当绞车速度降到0.3m/s时,进行低速拖动。
c、到达停车位置时,先停主电机,后停辅泵电机。
d、切断电源。
e、停机后,搞好机械和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运转中的注意事项:
a、注意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b、注意电机温升,最高不得超过70℃。
c、注意液压油温,最高不得超过60℃。
d、注意制动闸要灵活可靠,当全速运行当中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即将操作手柄推向中间位置,脚踩紧急制动阀,要求自事故地点车行距离;上行不超过5米,下行不超过10米。
e、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灵活准确,按信号指示地点提前减速。
f、注意机械各部震动情况和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g、注意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如果发生反圈和松动现象,要立即停止运转。
h、上行车行至绞车道顶端,下行车行至终点,如无信号要立即停止运转。
i、全速运行中非紧急事故情况下,不可使用脚踏紧急制动阀。
j、下行车时必须送电运行。
k、除停车场外,中途停车,重新开车时,必须特别注意重车下滑现象,如下滑距离偏大,应重新调整比例油缸。
l、运行中注意检查液压部分是否漏油。
四、 运行中的监测和记录
第十二条 坚持运行中的巡回全面检查、监测:
1、各项油压情况,随时注意检查。
2、电机及泵站运转,两小时一次。
3、轴承、油温等各处温度,两小时一次。
4、联轴节间隙,销子活动等情况,每小班一次。
5、过卷、超速、松绳等各项保护,每小班一次。
6、深度指示器链条、丝杆、丝母等磨损、润滑情况,交接班检查一次。
7、电压表指示数位,随时注意检查。
8、轴承座基础是否松动,交接班检查一次。
9、卷筒、绳卡松动、变形、焊缝情况,十天一次,平常注意声响。
10、盘形闸闸瓦接触情况,各部销子、螺钉是否松动,每两小时一次。
检查后作好各项记录,符合交接,要求,双方在交接下来簿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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